经市摄影家协会第八次会员大通过,新的申请加入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定为如下:
1.拥护本协会的章程,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,本人申请并填写会员登记表,由一名会员介绍。
2.热爱或从事摄影创作、理论研究、教学、编辑、彩扩制作、器材研究和摄影组织管理;
3.在慈溪市级及其以上的影展和影赛中获奖或入选4次及以上的(其中至少有2幅作品是在慈溪市级摄影比赛中获奖)或对慈溪摄影事业有特殊贡献并经理事会商议一致同意的;
4.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即为本会会员,发给会员证。
5. 慈溪籍港、澳、台及海外摄影家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可聘为本会名誉会员。
6.团体会员。本市各镇、街道摄影家分会为慈溪市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;市级经市摄协理事会认可的摄影俱乐部以及相应组织和社团等,开展活动正常,且有一定影响力,也可成为慈溪市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。
慈溪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登记表.doc